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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规则目的】为了让用户享受到更真实、安全、可信赖的网络环境和交易体验,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协同治理,优化爱教练私教网(以下简称:爱教练)平台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规则总则。
第二条 【规则基础】
(一)【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定”)规定了爱教练私教网服务体系各方的法定权利义务,是爱教练平台规则制定、修订的法律基础。
(二)【规范基础】爱教练平台相关协议作为爱教练与其用户、平台内经营者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爱教练平台规则的规范基础。
(三)【理念基础】爱教练平台各方践行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在爱教练平台上共生共赢、共治共建,自律规范发展,对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通过有益探索不断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是爱教练平台规则的理念基础。
第三条 【规则原则】爱教练平台各方应尊重和信守以下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爱教练平台各方在爱教练平台上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条 【适用对象】爱教练平台规则适用于爱教练平台服务体系各方,包括平台内经营者(包括教练(老师)、场馆、其他相关者),以及用户和爱教练平台经营者等。
第五条 【规则体系及效力】爱教练平台规则体系及效力级别如下:
(一)【规则体系】爱教练平台规则是以下规则的统称:
1.《爱教练平台规则》(以下简称“《总则》”);
2.爱教练平台制定并发布的针对爱教练平台各方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行业市场管理、营销活动和其他必要事项,所制定的有关具体规则规范,包含对具体规则规范进一步细化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则规范”);
3.根据爱教练平台临时性管理需求所制定并发布的临时公告。
(二)【效力级别】《总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则规范或临时公告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爱教练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爱教练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六条 【规则程序】爱教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爱教练平台私教体系发展需要,对爱教练平台规则适时审慎制定或修改,并在爱教练平台规则页面进行公示,规则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生效。
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依法适用专门的公开征求意见程序。
第七条 【规则溯及力】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规则生效以后的行为,适用新规则。

第二章 教练/场馆一般规定
第八条 【通用原则】教练/场馆在爱教练平台的所有行为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爱教练平台规则要求,以及根据爱教练平台相应页面指引进行操作。
第九条 【注册】教练/场馆应当根据爱教练平台的流程和要求完成注册,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第十条 【认证】教练/场馆应当根据爱教练平台的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含自然人、法人及其负责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等,下同)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教练/场馆应当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支付宝相关信息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教练/场馆提供的本人/机构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的,爱教练可不予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教练/场馆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爱教练有权自行对已通过认证的商家教练/场馆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 【信息发布】教练/场馆不得发布如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德或根据爱教练平台相关协议等不适合在爱教练平台上发布的。
第十二条 【交易】教练/场馆/用户应遵守爱教练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真实交易。
第十三条 【评价】教练/场馆/用户应合理使用爱教练平台评价工具,其中使用爱教练评价工具须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谩骂、讥讽、攻击等不正当、不合法行为。

第三章 教练/场馆入驻规定
第十四条 【入驻与退出】教练/场馆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根据爱教练设置的流程进行入驻。
教练/场馆可向爱教练申请注销帐户,帐户注销前须对已达成的交易履行教学、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
第十五条 【资质备案】教练/场馆发布需要准入的服务信息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及系统设置要求提交资质材料,通过爱教练备案或审查。
第十六条 【信息及质量】教练/场馆应确保其出售的服务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相应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爱教练平台有权根据相关规范对服务进行抽检。
第十七条 【交易履约与服务保障】教练/场馆须履行服务等承诺,包括根据爱教练平台规则及其自身作出的承诺在规定和承诺期限内提供服务(特殊情形除外)等。
教练/场馆应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遵守相关质量服务规定。

第四章 约课和训练
第十八条 教练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身体状况、健康目标和运动喜好,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并根据消费者的身体状况和运动喜好,在获得消费者同意后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第十九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教练按照教练和消费者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私教服务,并有权监督教练的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教练应当遵守训练计划,认真考虑消费者的建议,按时完成私教课程,不得将私教课程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 更改或取消课程
第二十一条 如消费者需要取消或更改课程,应当提前通知教练,并按以下规定支付费用。
约定上课时间后,消费者取消课程,按以下规则处理:
1、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取消课程,应在课程开始前提前24小时取消。
2、消费者在课程开始前提前6小时取消,不核销课时费用。
3、在约定课程时间开始后,消费者未到场上课的,视为课时正常计算,予以核销课时费用。
第二十二条 教练和消费者对一方未到场上课的责任产生纠纷并要求爱教练平台介入的,爱教练平台有权按以下标准判定责任:
1、在约课前,教练和消费者应通过爱教练平台社群或私下沟通确认上课时间和地点。一方(简称a)未在约定课程时间开始前提前告知对方其将不到场上课的,a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发生另一方(简称b)未到场情况,到场的一方需提供包含定位、时间的到场照片证明申诉,由平台确认b是否存在过错导致未能到场上课,若属实,则由b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遇到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未能到场上课,该方应向爱教练平台提供相关证明,爱教练平台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六章 教练服务要求
第二十三条 教练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指导。
第二十四条 教练应当在每次课程开始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课程结束后及时对训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二十五条 教练应在双方所在服务群约定具体上课时间、地点,按约定时间达到约定授课地点,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教练应至少提前6小时以上向消费者和平台相关跟进人说明情况,如因特殊原因(如交通延误、突发疾病等)无法准时到达,事后需提供对应证明并协商新的上课时间,未经提前通知或协商,教练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或缺席课程。

第二十六条 教练应为学员提供全程教学服务,未经学员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教练。
第二十七条 教练不得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针对教练违规处罚相关协议。具体如下:

一、未正确履行教练义务:
(1)未能按时到达约定授课地点

若教练迟到、未到等未能按时履行教学职责,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补偿学员对应课时时长、场地费支出、来回交通费用等合理费用
2.若因此产生学员投诉,教练需积极配合平台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非本人教学

若教练未经平台同意且未提前与学员沟通,擅自安排他人代替教学,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如下:
1.双倍赔偿学员所付课时费、场地预定所产生的费用
2.平台有权对教练进行警告、下架处理
3.支持学员提出的其他合理正当诉求

(3)教学质量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因教练原因造成的行为导致整体上课质量低下,具体行为包含但不限教练上课玩手机,频繁打电话,频繁与无关人员聊天,吃东西等与课程无关行为。平台将扣除该课时50%的费用作为学员补偿。

二、诱导学员跳过平台交易行为:
若教练主动提出减免费用、提供折扣、赠课等形式诱导学员从平台退款私下交易,或通过任何优惠等形式引导学员私下复购,根据其发生金额严重性,进行处罚措施如下:
1.对教练进行下架处理;

2.将按学员从平台退款或私下复购订单金额对教练进行罚款;
3.平台将依法追究教练其他法律责任。
三、其他违规行为
教练如有其他违反平台规定、损害学员权益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下架、取消推荐资格等。

四、双方纠纷判定

1、如教练、学员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由双方提供证据证明交由平台判定,应向平台提供可证明的到场签到,可通过摄影、录像等方式记录活动现场情况或违规行为等,平台将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投诉内容是否属实,若投诉内容属实,平台将通知另外一方,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如72小时)内提供反驳证据或解释。平台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公正裁决,并在裁决后通知双方结果。平台将按约定规则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2、各方因执行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或不服平台裁决的,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定义
第二十六条 教练,指与爱教练签订《爱教练平台服务协议》并完成平台内经营者入驻流程的人员,即具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指在爱教练平台上购买服务或商品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场馆,指与爱教练平台签订《爱教练平台服务协议》并完成平台内经营者入驻流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于2022年6月1日首次生效。